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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内江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11- 22 16: 52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经研究形成《内江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江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30日

 

 

 

内江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161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四川省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川渝通办、省内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提升网上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不动产属地登记原则,以方便办事群众为导向,全面落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川渝通办、省内通办”的工作目标,积极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采取异地申请,一次办结及EMS寄送等方式,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线上办理,全面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服务水平。

二、业务范围

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申请人可异地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首次、变更、注销登记(在建工程抵押、土地抵押除外),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房屋坐落发生变化、权利人姓名、身份证证件号码、身份证明类型变更),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换发、遗失补发。

三、办理模式

采取“网上申请,现场核验”模式。申请人进入“跨省通办”“川渝通办”“省内通办”专区提交业务申请、上传资料,经不动产属地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到属地登记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实现办理相关业务只跑一次。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政务一体化接件平台实名认证后,进入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川渝通办”“省内通办”专区申请不动产登记。

(二)受理。属地不动产机构受理后,按照审核要求在承诺时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要件进行审核,反馈审核意见。

(三)现场核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网办窗口”核验。

(四)登簿缮证。现场核验通过后,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登簿、缮证工作。

(五)缴费。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缮证工作后,申请人到窗口缴纳或在线缴纳不动产登记费。

(六)发证。完成缴费后,申请人自行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也可以在网上下载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七)档案归档。发证工作完成后,登记机构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将档案移交归档。

五、工作任务

(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一是指导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与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政务一体化接件平台对接;二是指导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网办窗口”;三是指导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利用好本地网上办事平台,根据实际情况拓展“网办窗口”业务范围。

(二)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一是负责完成不动产登记平台与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政务一体化接件平台对接,做好相关系统的维护工作;二是充分利用本地网上办事平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网办窗口”业务范围;三是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网办窗口”,公布办事指南,指定专职工作人员办理“网办窗口”业务、解答申请人网上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的相关问题。

六、办理时限

网上预审业务0.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验及登簿发证业务1个工作日内完成。全程网办实现后,0.5个工作日内登簿发证。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化的具体措施。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系统运维。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加强本地不动产登记平台及相关“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的维护工作,及时反馈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本地网上办事平台运维,以保障“网办窗口”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办理窗口等途径,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民举措,报道相关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让企业、群众充分了解“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优越性和便利性,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关切。